条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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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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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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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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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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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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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建设单位、相关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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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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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交存时开发建设单位登录“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://www.mywxzj.com:8001/)进行网上注册,注册成功后打印《开发建设单位注册申请表》,加盖鲜章提供纸质资料一份。登录“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”先进行系统物业区域采集,再提供加盖鲜章纸质原资料 新政策(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后)需提供以下资料: 1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2、非电梯住房收底层平面施工图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3、房屋面积预测绘报告(原件一份,加盖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专用章) 4、项目所在地(区、园区)住建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批复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5.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(原件一份,加盖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专用章,维修资金交存结清时提供) 6.绵阳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请总表(原件一份加盖鲜章,维修资金交存结清时提供) 7.总平面图(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,维修资金交存结清时提供) 8、工程竣工备案证书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老政策(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前): 1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2、房屋面积实测绘报告(原件一份,加盖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专用章) 3、工程竣工备案证书(核验原件,留存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) 4.总平面图(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,维修资金交存结清时提供)
注:网上申报时需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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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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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人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2.绵阳市物业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,不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需更正的内容;申请人上传的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 3.申请人送达相关纸质材料,物业管理中心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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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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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定工作时限,法律政策未规定工作时限,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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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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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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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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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日上午9:00--12:00,下午13:00-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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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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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816)2229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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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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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艺山集中办公区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6A幢502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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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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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状态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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